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优化育人环境,充分发挥寝室长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评选优秀、树立典型,发挥“优秀寝室长”的模范带头作用,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激励学生遵纪守法、奋发向上,我院决定开展2026年优秀寝室长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班级学生寝室长
二、优秀寝室长评选条件
(一)担任宿舍长职务一学年及以上,工作认真负责,学生认可度高,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自觉维护寝室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公寓管理人员开展寝室管理工作;
(三)所在寝室成员遵守校纪校规,无使用违规电器、夜不归宿、饲养宠物等情况;
(四)所在寝室学习风气良好,无迟到、早退、旷课及学籍预警等情况;
(五)所在寝室卫生整洁,成员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分类工作达标;
(六)综合素质评价中无不合格项目,且至少须有三个(含)以上优秀;
(七)参评的寝室长需在2025-2026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50%,经补考后无不及格课程;
(八)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评优秀学生需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合格及以上等级。符合学校规定免测疾病者可凭免测证明参评;确有特殊原因拟给予其参评资格的应由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九)对宿舍危机事件上报处置有突出贡献的可直接认定为优秀。
三、评选程序
1.个人报名:学生寝室长向学院(寝室长本人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湖州学院“优秀寝室长”评选申请表》(附件2)、《湖州学院“优秀寝室长”申报汇总表》(附件3)、《优秀寝室长申报-寝室成员信息表》(附件4),上述表及支持材料交至各班生活委员处。
2.学院评选:学院根据优秀寝室长评选条件,将申报人员所在宿舍整体表现,例如日常开展的宿舍安全隐患排查、环境卫生整治、宿舍文化建设、星级荣誉等综合情况作为补充,进行公开、公正、公平评选。
四、评选比例
根据《湖州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湖院办发〔2024〕15号文件,按照优秀寝室长不超过10%的比例进行审核评比。评选成为优秀寝室长的学生统一颁发“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五、材料上交
1.《湖州学院“优秀寝室长”评选申请表》(附件2)一式2份,相关支持材料复印件纸质版1份,交给生活委员,生活委员收齐后统一交到18-411邬老师处;
2.《湖州学院“优秀寝室长”评选申请表》(附件2)、《湖州学院“优秀寝室长”申报汇总表》(附件3)、《优秀宿寝室申报-寝室成员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命名为“班级(如:机械2302)+姓名”交给生活委员。统一由生活委员收集汇总后(其中附件3及附件4应分别汇总到一张总表上),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3472374402@qq.com,邮件名与附件名统一命名为“班级(如:机械2302)+优秀寝室长申报材料汇总”。请勿个人单独发送、勿重复发送。
以上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上午10:00,逾期不交,视为放弃申报。
湖州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学工办
202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