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第五期)

发布者:智能制造学院发布时间:2026-05-27浏览次数:10

 一、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的特点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由7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39个观测点构成。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强调领导作用,要求学校各级领导班子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二是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鼓励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

 三是强调经费投入,特别是政府和学校举办方对学校办学经费的保障。

 四是强调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五是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强调对学生的指导和服务。

 六是强调产出导向,重视人才培养质量,重视师生和社会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价。

 2.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如何实施“阳光评估”并倡导良好风气的?

 为了使高校和社会更加了解教学评估工作情况,增强评估工作的透明度,推动评估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教育部实施“阳光评估”,倡导形成一种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公开透明。建立了评估信息公告制度,评估政策、评估文件、评估方案、评估标准、评估程序以及学校自评报告、专家现场考察报告、评估结论等均在适当范围公开,广泛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公平公正。根据参评学校学科特点遴选专家,优化专家组成,同时聘请行业或社会人士参加;评估过程接受监督,评估专家委员会受教育部委托,监督检查参评学校和评估专家以及评估组织机构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检查评估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建立项目管理员制度,对参与评估过程的各方实施项目管理和分工负责;建立专家进退机制,参评学校对评估专家工作情况的评价将作为专家进退的重要依据。

 3.求真务实。评估方案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新建本科学校的特点,注重引导参评学校合理定位、依法办学、面向社会自主办学;要求参评学校的数据填报和材料准备要体现原始性、真实性;参评学校和评估专家要保持“平常心、正常态”,重在查找问题和改进提高。

 4.平等交流。评估专家坚持同行互助,强化服务意识,以科学的态度和严谨的作风开展评估活动。现场考察工作坚持深度访谈、多方交流,做到尊重对方、整体把握、独立判断,为参评学校的教学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真心实意为学校服务。

 5.勤俭节约。简化评估和接待程序,严格规定经费开支标准,避免形式主义、铺张浪费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