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项目及经费自查自纠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智能制造学院发布时间:2022-12-12浏览次数:193

各部门:

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科研生态环境,规范科研项目管理,严格监督广大教职工恪守学术道德,践行科研诚信,保证科研项目的真实性及科研经费使用的规范性,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科研项目真实性及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自纠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2111日以来的各级各类纵、横向科研项目。

二、自查内容

(一)本次自查工作主要针对科研项目的真实性、科研经费使用的规范性进行检查。

(二)自查重点

1.是否虚开发票套取项目资金;

2.是否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违规报销科研经费;

3.是否虚构业务、伪造合同骗取项目资金;

4.是否随意扩大考察人员、地点、借机公款旅游;

5.是否虚列劳务费,违规挪用、报销私分;

6.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科研经费转移到自己或利害关系人开办的公司,套取项目资金;

7.是否同一课题重复申报,套取项目资金;

8.是否超标准、超范围发放专家咨询费;

9.是否未按规定退回科研项目资金;

10.是否挪用项目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11.是否违规分包科研项目;

12.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三、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科研项目及经费自查的重要性,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坚持以检查促规范,对系部教师承担的科研项目的全过程切实起到监督的责任。

2.各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经费使用的责任人,要充分认识科研项目及经费自查的严肃性,严格对照自查内容做好自查工作,确保科研项目真实、科研经费使用合理合法合规。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各科研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科研项目及经费自查自纠表》(附件1),提交至教师所在支部的纪委委员,各教工支部书记审核、统一汇总后将纸质版报送陈海锋老师处

(二)各教工党支部应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对本单位人员承担的项目进行自查自纠情况说明,提交自查自纠报告,对于存在的问题,报告中应写明目前整改措施。

五、上报时间及联系人

20221216日下午5:30之前。

联系人:

教工第一党支部:朱晓辉

教工第二党支部:孟嘉锋

服务地方办公室:陈海锋

 

附件1:《科研项目及经费自查自纠表》

附件2:《智能制造学院科研与服务地方工作负面清单》

 

智能制造学院

2022.12.12

 


附件1

科研项目及经费自查自纠表

 

姓名:                  工号:                   所在支部:

序号

自查事项

序号

自查事项

1

横向科研项目是否真实

8

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科研经费转移到自己或利害关系人开办的公司,套取项目资金

2

是否虚开发票套取项目资金

9

是否同一课题重复申报,套取项目资金

3

是否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违规报销科研经费

10

是否超标准、超范围发放专家咨询费

4

是否虚构业务、伪造合同骗取项目资金

11

是否挪用项目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5

是否随意增添项目无关人员为成员

12

是否违规分包科研项目

6

是否随意扩大考察人员、地点、借机公款旅游

13

是否有向学生或其他人员发放劳务费然后又索回的行为

7

是否虚列劳务费,违规挪用、报销私分

14

是否存在骗取、套取、挪用、贪污科研经费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问题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问题描述

备注

1

 

 

若没有请填无

2

 

 

若没有请填无

本人承诺,除《问题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本人所有主持及参与的科研项目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经费使用违法违规问题,今后将严格对照《智能制造学院科研与服务地方工作负面清单》,恪守学术道德,践行科研诚信,保证科研项目的真实性及科研经费使用的规范性。

 

承诺人:

20221219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