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湖州学院二级学院设置调整方案》的通知,结合湖州学院学科发展布局及智能制造学院现有资源,加强学院分设后学科专业建设,按照《湖州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内设行政机构设置方案》,拟开展内设中层干部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素养;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奉献,有教育管理实践经验和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专业知识;
3.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办事,勤政廉洁;
4.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坚持民主集中制,组织观念和全局观念强;
6.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公认度高。
(二)任职资格
1.担任系正副主任原则上应具有2年以上(含2年)高校工作经历、研究生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工作年限和职称可不受此限制。
2.担任服务地方办、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含2年)高校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4.具备职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二、工作步骤及方法
1.中层选拔工作采取民主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结合进行。学院党委会议根据群众公认和工作需要的原则确定职位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党委发文公布。
2.民主推荐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群众推荐方式。
3.个人自荐的教职工填写《智能制造学院中层干部自荐表》(附件2)。
三、有关政策
1.经选举产生的党支部书记、分工会主席不列入本次推荐。
2.综合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的科级干部由学校统一任命,不列入本次推荐。
3.通过选拔,个别岗位如暂无合适人选的,可暂且空岗。
4.因工作需要,对未担任过学院中层干部或无管理经历的则考虑安排为中层副职,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不受此限制。
附件:1.智能制造学院内设中层干部推荐表.docx
中共湖州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委员会
202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