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设中层干部选聘工作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智能制造学院发布时间:2022-08-18浏览次数:163

各系、部:

根据《湖州学院二级学院设置调整方案》的通知,结合湖州学院学科发展布局及智能制造学院现有资源,加强学院分设后学科专业建设,按照《湖州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内设行政机构设置方案》,拟开展内设中层干部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素养;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奉献,有教育管理实践经验和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专业知识;

3.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办事,勤政廉洁;

4.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坚持民主集中制,组织观念和全局观念强;

6.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公认度高。

(二)任职资格

1.担任系正副主任原则上应具有2年以上(含2年)高校工作经历、研究生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工作年限和职称可不受此限制。

2.担任服务地方办、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含2年)高校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4.具备职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二、工作步骤及方法

1.中层选拔工作采取民主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结合进行。学院党委会议根据群众公认和工作需要的原则确定职位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党委发文公布。

2.民主推荐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群众推荐方式。

3.个人自荐的教职工填写《智能制造学院中层干部自荐表》(附件2)。

三、有关政策

1.经选举产生的党支部书记、分工会主席不列入本次推荐。

2.综合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的科级干部由学校统一任命,不列入本次推荐。

3.通过选拔,个别岗位如暂无合适人选的,可暂且空岗。

4.因工作需要,对未担任过学院中层干部或无管理经历的则考虑安排为中层副职,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不受此限制。

 

附件:1.智能制造学院内设中层干部推荐表.docx

    2.智能制造学院内设中层干部自荐表.docx

 

                                                              中共湖州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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